佛開示主筆:釋海願
二O二三年八月六日
阿彌陀佛開示:
開與合之間要能互相協調,令事情得以順利進展,
或彼此相處能配合,互相包容而不摩擦,是為智。
開與合,
是一方開,而另一方合,
或是二方同時開、同時合,
二方可互相協調、配合。
不論開合如何顯現,不令力道顯不足,
亦莫彼此卡緊,難以鬆解。
能互相尊重對方的意見,
學會善意與人相處,
能與不同個性的人相處而不動心,
是現代修行人的必修功課之一。
開合之間須智慧以對,亦是慈悲行,
配合協調得好,兩方共同成就,
否則,能相信對方,接受對方,
也能各退一步,
以達到彼此能和諧共處。
若是能無我,
無,我的立場,
無,我的堅持,
則不論對方是開是合,自己都能配合,
這樣的夥伴對任何人而言都是好搭檔。
修行是自家事,
但若是需要與人共事共處,
開合之間自己能夠進退得當,
廣結善緣,莫結惡緣,
是修行的功夫之一。
南無阿彌陀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