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開示主筆:釋海澤
二O二一年九月廿四日
阿彌陀佛開示:
被尊重,是靈性中自然的需求,
任誰不願向人乞求,求施捨。
阿彌陀佛知眾苦,尊重眾生,
建立西方極樂世界,對信願行者,
知而信,發願入西,真心念佛,真行者,
雙手迎入西。
若是無私者,
修行有成,是尊重自己的努力;
成就自己,為救眾生。
尊重對方,也是尊重自己,
從尊重對方之中,
提昇自己的靈性。
香光大佛寺諸子靈性,
當於尊重、恭敬對方中提昇。
心存感恩,是尊重對方,
亦是成就自己之德行。
冥冥眾生,
依其生前個性習性,
各於其道,受善惡業報。
故於有身之時,當善用此身,
與人們、眾生、環境互動關係中,
互相尊重,互蒙其利,取善捨惡。
高等靈性,無自己的存在,
彌陀之尊,見性之靈,純淨純善,
洞視徹聽眾之苦,身之患,靈之去向,
對諸法萬象,清楚明瞭。
眾等當受其教導,精進前行,
願求生西,
並起助眾生西之願,
是為相應彌陀大願,
亦是尊重自己此生之行!
南無阿彌陀佛